|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简评
转基因细则针对生产加工用大豆进口的规定主要包括:规定"境外公司向中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作为加工原料的,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办公室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部应当自受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70日内做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规定"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于生产或用于加工原料的,应当在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方能签订合同"等等。
在目前国内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处于历史低位的关键时期,农业部出台转基因细则的意义重大,起到了"一两拨千斤"的作用,该因素也将对连豆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从定性上说,细则对市场的影响是利多的,具体表现在增加大豆进口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上。笔者通过国内权威人士及贸易商了解到,对于贴标签问题,增加的进口成本并不大,实质上是增加了一道手续。但是,在境外公司申请安全证书和国内进口商获得进口批准文件上,会从一定程度上增加大豆进口的时间和风险成本。按办法规定,"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这样以来,一般贸易商在定货时,既要考虑市场价格,还要考虑能否拿到证书,以及拿到证书的时间,办法规定批准期限为270天更进一步加大了进口操作的风险。在这一环节上,可能增加的成本无法用数字计算,因为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控制证书和批准文件的发放,那么进口的风险就会趋于无穷大。应该说,这种规定的模糊性是为了方便国家对进口的管理。在此办法的具体实施上,将视有关部门根据办法对安全证书和批准文件发放管理的宽松和严紧程度,而对市场产生不同的影响。细则的正式实施要到3月20日,估计在此时间前后,贸易商签订进口合同的意愿可能会增加,甚至不排除出现倒签协议的情况,但是由于这种现象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注意,因此不会出现进口合同猛增的局面。
同一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在不同的时间和点位大不相同,在价格处于高位时(比如前期的2300点以上),转基因细则对市场的影响只能是昙花一现,作用不会长久。而在目前期现市场价格较低的时机出台细则,对市场的利多心理影响将加强。
作者:马明超 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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